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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节


《晚冬》

作者:小夜微冷

  文案:

  沈晚冬先是跟死人“成亲”,被逼守寡

  后又被卖进暗门子

  全都因为这张祸水般的脸

  不过,沈晚冬后来发现

  长得好其实挺有用

  一切也没有那么糟糕……

  ◆◆◆◆◆

  红颜祸水,锦上添花

  颠倒众生,吹灰不费

  收你做我的迷

  ——————《芳华绝代》

  内容标签:宫廷侯爵 种田文

  主角:沈晚冬 ┃ 配角:荣明海、唐令、章谦溢、吴远山 ┃ 其它:戚文珊、李明珠、楚楚、翩红等

第1章 逼嫁

  正文

  快过年了,在这漫天飞雪的夜,呼啸的北风乎哧哧地吹打在纱窗,仿佛要将屋里那盏昏暗的小油灯吞没。屋子里倒暖得很,地上摆着个正燃着的碳盆,从澡盆里一股股一阵阵飘散出来的氤氲水气和兰花香味,足以让人心神荡漾。

  沈晚冬掬起捧水,打在脸上,她低头,痴愣愣地看着自己沉浸在水中年轻而又诱人的酮体,纤长双腿,杨柳蛮腰,紧实丰满的柔软上有好些齿痕和嘬印,而左胸那抹红被咬的有些破皮,疼,却让人酥麻麻的。

  真是个属狗的。

  沈晚冬笑着啐了句,脸上登时泛起团好看的红晕。随后,她用指尖划过依旧平坦的小腹,尔后手掌附了上去,轻轻地摩挲。月信有两个多月没来,又添了些恶心干呕症状,身子越发困乏惫懒,应该是有了吧。

  一个守寡三年的女人忽然有了身孕,而且孩子还是那个年轻俊美小叔子的,呵,怕是要沉塘浸猪笼的吧。

  她姓沈,叫晚冬,名字是父亲取的。父亲生前是个小有名气的经师,因太过孤傲,时常抨击本朝空疏学风,崇尚朴实汉学,因此得罪了好些了不得的人物,以至于后半生潦倒,一贫如洗,甚至快入殓时,家里人都买不起一口薄棺。

  直到她嫁人时,家中的光景似乎才好了些。

  这门亲事,是堂哥给她订的。听堂哥说:这吴老爷是戊戌年的举人,以前做过官,如今是咱们寒水县一数二的乡绅。他家大爷除了身子骨稍差点,模样品行哪儿都好,也是个会读书的,况且吴家家底颇厚,你瞧瞧人家送来的那两箱子聘礼就晓得了。小妹你嫁过去就等着享福吧,总好过跟我和婶娘在地里受苦。

  真是这样么?

  轻描柳眉,慢点朱唇,一身红嫁衣,两支金步摇,在喧嚣的锣鼓和唢呐声中,她坐上了花轿。沿途有很多人在瞧热闹,也有很多人在小声议论:

  “沈家那个漂亮丫头终于出嫁了,总算断了这十村八乡里男人们的邪念。哼,天天偷摸着去瞧,有甚可看的。”

  “照我说,女人就不能太美,放在家里迟早要出事。”

  “张嫂子你不知道吧,我昨儿进县城,略打听了下,原来沈姑娘的男人是……”

  轿子颠簸,后面的话,她再也听不见了,她的丈夫是什么?

  在黄昏的时候,她终于被抬到了吴家大门口。她紧张极了,将荷包上的穗儿都拽断了,弯腰去捡,谁知盖头却掉到了脚边。正在此时,有人将花轿的帘子掀起,她下意识抬头,印入眼帘的是一个相当英俊的男子,他很高,剑眉入鬓,眼窝极深,薄唇随便一勾就让人心动不已。

  他,就是吴家大爷?

  她登时就羞红了脸,急匆匆地将盖头捡起。她心里百转千回,老天爷待她不薄,夫君,夫君竟这般才貌出众。她低头,唇角含笑,耳朵火热非常,正要重新将盖头盖在头上时,她的“夫君”轻声说:“大嫂,我是远山,吴家的老二,特意替大哥来迎你进门。”

  他,他竟不是吴家大爷。

  她的笑登时冷住,可是,她还没来得及收拾那零碎的情绪,从宅子深处忽然传出声凄厉地尖叫,紧接着就是绝望地哭号声。二爷吴远山眉头紧皱,急忙拧身奔了回去。

  周遭看热闹的人们搓着手,踮着脚尖往里瞧,不住发出无奈地揣测:

  “哎,听着声儿,怕是大爷没了。”

  “这冲喜也没来得及啊,是个短命的鬼。”

  “那这新妇又该如何?连门都没进呢,总不能一辈子守着个死鬼吧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死鬼,冲喜,这四个字如同一条长满倒刺的锁链,狠狠地缠绕住她的脖子,让她无法呼吸。

  她不会真如此薄命吧。

  那天夜里,她和母亲、堂哥被吴家人安置在客栈,母亲一边给她拆头上的钗缳,一边哭天抹泪:“我的儿,你的命咋就这么苦,还没拜堂呢,夫君就没了,你以后可怎么办呦。”

  蹲在地上、抽旱烟的哥哥听了这话,将烟锅子在鞋帮上磕了几下,揉了揉发酸的眼睛,恨恨道:“先前听做媒的说这吴家着实殷实,两位爷都是会读书的本事人,能配的上妹妹,我这才同意的,谁成想他们竟是让妹妹来冲喜!反正没成亲,大不了咱们将聘礼给吴家退了,总不能让小妹嫁给个死人!”

  她眼中含泪,伏在母亲身上哽咽。事到如今,她一个十五岁的女子能有什么主意?长兄为父,爹爹死后,她和母亲便投奔去了堂哥家。哥哥嫂子以租种桑田为生,再老实本分不过了,待她和母亲极好,所以此番总会帮她做主的。

  门被人从外头用力推开,寒风带着打着旋儿的雪花冲进屋里,她下意识抬头,看见从外面一前一后进来两个男人。走前面的那个上了年岁,两只手缩进袖筒里,双眼通红,憔悴异常,老态十足,正是吴老爷。而跟在他后面那个年轻男子,她认识,是吴家二爷,远山。

  吴老爷将大氅脱下,冷眼斜扫了下她,便开口说道:“我们吴家不会亏待沈姑娘,你还是长房长媳。”

  堂哥不敢得罪县里有钱有势的老爷,他心里虽急,却哈着腰,站在吴老爷身边,用哀求的口吻说道:“老爷,可是我妹妹连花轿都没下呢,这门亲事,”

  “这门亲事当然作数了!”吴老爷直接打断大哥的话,冷漠地说:“这事没得商量,沈姑娘今夜就得进我家门。”

  她一愣,没抑制住情绪,哭出了声。

  “爹,要不算了吧,何苦委屈人家姑娘一辈子呢。”

  这个声音,是那么的好听动人,以至于在日后无数个寒夜,每每想起了,都会暖热她早已冰冷的心。当时,她痴痴地抬头,看着五步之外站着的二爷,把这抹高大俊逸的身影,刻在了心里。

  “放肆,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儿!”

  吴老爷登时大怒,起身反手打了儿子一巴掌,他似乎受了很大的打击,身形有些晃动,待稳住后,斜眼觑向她们母子三人,冷笑:“若不是看着沈晚冬是出了名的品貌俱佳,像你们这样的低贱之人,也高攀得起我们吴家,别做梦了。且不说我们吴家在这县里是大户,单论我家和知县大人的交情,都不是你们这等人能攀扯到的。当初你收了我家的聘礼和四十亩地,就相当于把姑娘卖给了吴家。打官司?哼,十倍还来,否则我们有人陪着你死。”

  民不与官斗,要为她做主的哥哥听了这话,登时萎了,手使劲儿地锤脑袋,头低了好久,丧气道:“老爷别生气,我们立刻给妹妹妆扮,今夜,今夜就送进吴家。”

  她哭,她恨,她发脾气,她恨这张脸给她带来的噩运,可是能有什么办法。

  在走之前,哥哥偷摸对她说:“好妹妹,先委屈你去吴家,哥哥家去后想办法,总要把你从吴家赎出来。这姓吴的老头子看着已然打定了主意,若咱们今夜再争辩下去,怕是我和婶子都不能囫囵个儿的走出这客栈。”

  她愣住,百善孝为先,更何况,她只是一个女子,在这男人主宰的天下,又能怎样?她欠堂哥一家的情,太多了。

  泪将红妆一遍遍冲掉,头上簪的金凤冷漠异常,耳上的明月珰随着风雪轻轻摇曳。喜堂上的龙凤红烛换成了白蜡烛,两个仆人将那具已经冰冷的尸体,抬进喜房。

  那个夜好长,她的“夫君”安静地躺在绣床上,她蜷缩在墙角,连头都不敢抬。吴家人将婚房反锁了,不让她逃,叫她守着尸体,洞房花烛。她害怕那具颜色青白又毫无生气的死尸,她哭,一直哭。

  后来,门外传来阵脚步声。

  “沈姑娘,是我,远山。”

  她心里划过阵暖流。

  “你别怕,今晚我在门外守着。”

  她感觉,眼中流出的泪,好像变热了。

  后来,她成了吴家的长媳,住进了狗尾巴巷子的最角落那个单独的小院里,而隔壁就是婆家吴宅。

  老爷从乡下给她买了个丫头,名唤春杏,他说:“我们吴家不会亏待你,你以后要恪守妇道,不要做出有辱家门的事。”

  她知道春杏其实就是用来监视她的,好么,这跟坐牢有什么两样。心里虽有千般委屈,却只能小声说:“知道了,老爷。”

  她的朱颜玉色,也只有自己和贴身伺候的小丫头春杏欣赏,再就是街头巷尾的男人们痞笑着叹气罢了。叹什么,一个貌美如花的黄花大闺女被强迫守寡一辈子。

  庭院虽深,可她却不寂寞,因为有他。

  二爷时常过来给她送些吃的用的,隔着门和她说会子话;每回他到外地跑公差,回来时都还会给她带些时兴的小玩意儿,装在扣子里的胭脂、雕成玉兰花样的发簪、檀木小香扇……

  这些东西,她从来都舍不得用,全都藏在箱子里,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拿出来贴在胸口,感受他的关切。伺候她的小丫头将这事告诉了老爷,老爷狠狠地将二爷打了一顿,后来,二爷再也没敢进来过。她见不到他,只能在深夜坐在大门口,隔着门板,听巷子里他熟悉的脚步声,知道他回家了,那也安心。

  在她嫁进吴家的不久后,二爷要成亲了,新妇是老爷的旧友之女。自从大爷走后,老爷就没笑过,如今小儿子成亲,他那张如死灰般的脸上,多少有了些春风。

  全家都在忙,擦银器、准备龙凤烛、腌制牛羊肉……她也要忙,给小叔缝补喜服。不用量,她也知道他的尺寸。她心里好酸,因为他穿上这衣裳,不是给她看。一个没留神,针刺破了她的指尖,血登时冒出来。

  疼?真的好疼。

  她眼泪一颗颗掉下来,咬着唇,无声抽泣,她将指尖的血,写在衣裳的里面:问世间,情为何物,直教生死相许?渺万里层云,千山暮雪,只影向谁去。

  或许,那本就是个她不配想的梦。

  谁知在成亲前夜,他翻墙进来,在她的窗前站了良久。

第2章 刻骨

  她紧张地心咚咚咚直跳,头皮也阵阵发麻,本以为他会说点什么,谁知他咳嗽了声,说:“大嫂,多谢你帮我,天冷了,被子盖厚些,早些睡吧。”

  当时,她周身仿佛被冰笼罩,痴愣愣站了半天,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,手附上脸,一片冰凉,原来,绝望了。

  喜事办的很热闹,可跟她有什么关系。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,她见到了新妇,这女孩儿叫凤凤,才十六,白净面皮,生的娇憨可爱,两只水灵灵的眼睛到处乱看,瞧见她时,小跑几步过来,抓着她的手,脆生生地叫她嫂子。

  罢了,既然二爷都成亲了,有了正经的娘子,那她就不能给这小两口添堵。

  后来,她索性不踏出小院一步,即使过年过节的时候不得不见二爷,她也低着个头,少说话,将全部爱慕藏进心里。她听见二爷叹了好久的气,也知道他不痛快,但有些事,终究有缘无份。

  有时候,痛苦的日子过得实在漫长而无尽头,她想着将这三千烦恼青丝剪掉,去庵里当姑子去,一了百了。

  可凤凤哭着抓住她的手,说:嫂子,是我伺候的不好么,你为何会有这种念头。要不我去求老爷,让他把你放了,然后你就去嫁个比二爷更好十倍的男人。哎呀,你这么年轻漂亮,总不能老死在吴家吧。总之,我舍不得你这般苦熬着,却也舍不得你离我远了。你答应我,以后你要是嫁人了,就住我隔壁,还当我嫂子。

  傻姑娘。

  她笑着哭,这话,也只有这生性天真烂漫的姑娘敢说了。

  因着这番话,她开始真心结交凤凤,这颓废无味的守寡生活,因这小姑娘,仿佛有了点滋味。

  日子久了,她发现凤凤真的很好,才半大的孩子,却把吴家打理的井井有条,敬奉长上,宽待下人,进出账目没一笔错的,处理田庄之事比个男人都厉害。家里仆人私下常议论:咱们这位新奶奶说话办事透着爽利,只是一点,性子有些忒好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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